廣東嶺南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翠都匯”商標注冊駁回復審案例
錄入編輯:安徽文廣知識產(chǎn)權 | 發(fā)布時間:2023-04-06
廣東嶺南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翠都匯”商標注冊駁回復審案例
申請人對我局駁回其第63302553號“翠都匯”商標(以下稱申請商標)注冊申請不服,向我局申請復審。我局予以受理,現(xiàn)已審理終結。
申請人復審的主要理由:申請商標與駁回決定中的第21213419號“翠都”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未構成近似商標。請求準予申請商標注冊。
我局認為,申請商標完整地包含了引證商標,且整體含義未形成明顯區(qū)別,已構成近似標識。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全部服務與引證商標核定使用的服務屬于同一種或類似服務,兩商標并存使用在類似服務上,易使消費者對服務來源產(chǎn)生混淆,已構成《商標法》第三十條所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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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商標法》第三十條和第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我局決定如下:
申請商標在復審服務上的注冊申請予以駁回。
申請人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向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起訴,并在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同時或者至遲十五日內(nèi)將該起訴狀副本抄送或者另行書面告知我局。
第63302553號“翠都匯”商標:申請/注冊號:63302553,申請日期:2022-03-16,國際分類:第41類-教育娛樂,商標申請人:廣東嶺南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申請人地址(中文):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qū)桂城街道大益西路3號翠都匯大樓4樓自編3室(住所申報)